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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商品房,请拒绝预约

2008-3-11 16:49:45  来源:会当凌绝顶(论坛ID)  点击: 正在调入数据..  编辑:似水如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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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感谢网友:一枝 的推荐--


    南宁市甚至包括区内其他城市的很多楼盘,往往在开盘之前大打广告,接受顾客的预约。当然,收取预约金是免不了的。那么,与开发商签订预约协议对买卖双方有什么影响呢?个人认为,预约协议对顾客来说有害无利,对开发商来说则是绝对好事。
  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的有关规定,房地产开发商想要将其正在开发中的楼盘预售,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。而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,是需要一定条件的,比如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,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,等等。尽管在办证过程中,可以做些手脚,但也不能太过分,总不能还没有开挖地基就颁发预售许可证吧?因此,预约这一擦边球的销售行为就应运而生。
    对于预约的解释,楼盘销售小姐说的天花乱坠,无非是说她们负责销售的楼盘是如何如何的抢手,为了保证你能买到房,怂恿你先预交一笔钱(一般在1000—5000元不等)预定,等到正式开盘时可以优先选房,并能得到价格方面的优惠。交了预约金,顾客就真的能享受那所谓的好处吗?我们来分析一下。首先,一份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,起码要具备所购买房屋的情况(如位置、面积和装饰标准等)、价格、质量、如何履行、违约责任等等基本条件。但是,预约协议上是没有这些条款的,对谁都没有约束力,这个协议有什么用呢?其次,售楼小姐所说的优惠,你以为她说的就是真的吗?这个时候,连楼盘的销售价格还没有定,以后的优惠怎么体现出来?
    当然,当顾客提出以上疑问时,售楼小姐就说,你不交预约金,开盘时不能保障你能买到房啊(听该口气,好象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一样)!你交了预约金,开盘你选好了房时,价格上可以低于其他没有预约的顾客。拍下自己的脑袋想一想,就很容易明白:如果在预约时价格已经定好了,签订正式购买合同时自己的价格与购买同样位置的他人相比,确实低了,那当然是得到优惠了。
   如是,那就太理想化了。一方面,即使你得到的价格比开盘公布的价格低,但是其他人来买房时开发商就绝对不调整价格了?难道就没有经过协商后,开发商以低于公布的价格卖给其他人的现象?须知,公布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是两回事,就象买衣服一样。另一方面,售楼小姐会给你看其他人的买卖合同吗?买过房的朋友都知道,如果同时有几人来签订买卖合同,售楼小姐会把几人隔开,这属于商业秘密,绝对不会创造给互不相识的顾客认识的机会。这样,你又如何知道你的价格比别人低呢?再说了,由于预约时价格还没有定,开发商可以随心所欲制订销售价格。比如说,他原来计划定4000元/平方,由于承诺给预约的顾客优惠,他可以在开盘时公开标价为4500元/平方或更高,然后再给你4200元/平方,就象商场先提价再打折一样,让你吃了亏还以为自己赚了。
    开发商则不同了。通过预约,开发商可以知道他的楼盘有多少人想购买,从而为其制订销售策略提供了依据;更重要的是,在开盘之前就聚集了人气,扩大了其宣传效应,又白得了一笔预约金当无息借款使用,何乐而不为?
    由此可见,预约对顾客没有任何好处,却白白搭上一笔预约金给开发商免费使用,更在销售谈判中让开发商占了有利上方,把自己置于不利地位,为什么还让其小计得逞?呼吁广大网友,购买商品房,请拒绝预约!
出自:时空网论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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